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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十種禁運物品
- 發(fā)布時間: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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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空運十種禁運物品辦理托運、貨物運輸、行李包裹不能夾帶的十種物品,一經(jīng)查出將沒收全部托運物品,并移交公安機關(guān)處理,造成后果的將追究刑事和民事責(zé)任。
其中分為;貨幣、含各種紙幣和金屬材質(zhì)的流通貨幣。證券、含股票、彩票、國庫券以及帶有支付和清償?shù)母黝惼睋?jù)。文物、指具備一定年代的收藏品、研究和觀賞價值的物品。《廣州空運的發(fā)貨流程都有哪些》
具體如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