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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運輸中發生的異常情況及處理
- 發布時間: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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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運輸中發生的異常情況及處理
航空運輸的異常情況主要可分為航空提貨異常情況和航空交貨異常情況兩種。
航班提貨異常情況主要是指提貨員在提貨時發生的一些異常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航祖拉貨
(1)全部拉貨:進出港聯絡員及時跟進后續航班配載情況,積極協調配載下一個航班。
(2)部分拉貨:進出港聯絡員同航空公司地面部門溝通,優先提取先到的貨物,避免整批貨物延誤。
2.無單無貨
提貨員立即轉告進出港聯絡員,由進出港聯絡員聯系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確定新的航班信息。
3.有單無貨
提貨員立即轉告進出港聯絡員,由進出港聯絡員聯系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確定新的航班信息。
4.有貨無單
提貨員立即轉告進出港聯絡員,進出港聯絡員即刻與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確認貨物和單據情況,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須馬上協調航空公司,拍發航空公司內部電報,并將內部電報號轉告進出港聯絡員,以便及時提出貨物。
5.到貨件數多于運單顯示件數
實際到達貨物多于航空運單上顯示的件數時,航空公司不允許提貨。此時,提貨員應立即轉告進出港聯絡員,聯絡員即刻通過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請其通過航空公司電報更改航空運單件數,并將電報號轉告本集散中心進出港聯絡員,以便及時提出貨物。
6.到貨件數少于運單顯示件數
實際到達貨物少于航空運單上顯示的件數時,提貨員需與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仔細尋找各庫區及異常貨物堆放區域有無本公司的貨物。同時通過進出港聯絡員,請其向上一操作單位確認應到貨數量,如果數量有誤,而又搜尋無果,則先將已到貨物全部提出,再針對缺少的貨物在提貨時要求相關部門開立“異常情況貨物證明”,并加蓋公章,同時向上級匯報該情況。
7.貨物破損
立即要求提貨處開具“異常情況貨物證明”或“航空貨物破損證明”,內容須詳細描述貨物狀況,并加蓋公章。對已破損的貨物合理安排裝車,輕拿輕放,避免再次受到擠壓或碰撞;對疑似丟失貨物要清點貨物內裝件數,回站后將情況通知上級和內場操作員,在上級監督下對實物拍照,并對包裝進行修補或加固。
8.貨物受潮
立即要求提貨處填寫異常情況貨物證明或航空貨物受潮證明,內容須詳細描述貨物狀況,并加蓋公章。對于受潮嚴重的貨物,回站后要將情況通知上級和內場操作員,在上級監督下對實物拍照,然后將貨物晾干或擦干并更換外包裝。
9.貨物丟失
立即要求提貨處填寫異常情況貨物證明或航空貨物運輸異常證明,內容須詳細描述貨物狀況,并加蓋公章。
(二)航空交貨異常情況
航班交貨異常情況主要是指發貨時發生的一些異常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預訂航班出現異常
若出現計劃首選航班未配載上,航班臨時取消、拉貨、延誤等情況,應立即選用候補航班或采用其他備選方案,如就近轉至其他集散地航班等。對異常情況應該做好記錄,以便曰后分析,如果某個航班出現異常情況的頻率較高,可考慮變更航班計劃。
2.無法準時交運
班車延誤、進港航班延誤、拉貨等原因導致中轉貨物無法準時交運時,應立即在第一時間改變航班訂艙計劃,選用候補航班,并在系統中備注說明。
3.未過安檢
若因包裝不合格而未過安檢,則應重新包裝,以保障快件順利安檢配艙。如快件中夾帶禁運品未能過安檢,交貨員需同機場安檢部門溝通,及時將禁運品貨物退回,以保障其他快件順利安檢配艙。進出港交接員及時通知集散中心客服,并將禁運品帶回。如果被警方扣押,須按照有關法律程序辦理。
4.危險品被沒收
如快件中夾帶禁運品未能過安檢,應及時將危險品貨物退回,酌情進行無害化處理,保障其他快件順利安檢配艙。如果快件中的禁運品被警方扣押,須按照有關法律程序處理。如果產生罰款,按照與客戶的協議書由客戶及當事人承擔。航空運輸的異常情況主要可分為航空提貨異常情況和航空交貨異常情況兩種。
航班提貨異常情況主要是指提貨員在提貨時發生的一些異常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航祖拉貨
(1)全部拉貨:進出港聯絡員及時跟進后續航班配載情況,積極協調配載下一個航班。
(2)部分拉貨:進出港聯絡員同航空公司地面部門溝通,優先提取先到的貨物,避免整批貨物延誤。
2.無單無貨
提貨員立即轉告進出港聯絡員,由進出港聯絡員聯系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確定新的航班信息。
3.有單無貨
提貨員立即轉告進出港聯絡員,由進出港聯絡員聯系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確定新的航班信息。
4.有貨無單
提貨員立即轉告進出港聯絡員,進出港聯絡員即刻與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確認貨物和單據情況,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須馬上協調航空公司,拍發航空公司內部電報,并將內部電報號轉告進出港聯絡員,以便及時提出貨物。
5.到貨件數多于運單顯示件數
實際到達貨物多于航空運單上顯示的件數時,航空公司不允許提貨。此時,提貨員應立即轉告進出港聯絡員,聯絡員即刻通過上一環節的操作單位,請其通過航空公司電報更改航空運單件數,并將電報號轉告本集散中心進出港聯絡員,以便及時提出貨物。
6.到貨件數少于運單顯示件數
實際到達貨物少于航空運單上顯示的件數時,提貨員需與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仔細尋找各庫區及異常貨物堆放區域有無本公司的貨物。同時通過進出港聯絡員,請其向上一操作單位確認應到貨數量,如果數量有誤,而又搜尋無果,則先將已到貨物全部提出,再針對缺少的貨物在提貨時要求相關部門開立“異常情況貨物證明”,并加蓋公章,同時向上級匯報該情況。
7.貨物破損
立即要求提貨處開具“異常情況貨物證明”或“航空貨物破損證明”,內容須詳細描述貨物狀況,并加蓋公章。對已破損的貨物合理安排裝車,輕拿輕放,避免再次受到擠壓或碰撞;對疑似丟失貨物要清點貨物內裝件數,回站后將情況通知上級和內場操作員,在上級監督下對實物拍照,并對包裝進行修補或加固。
8.貨物受潮
立即要求提貨處填寫異常情況貨物證明或航空貨物受潮證明,內容須詳細描述貨物狀況,并加蓋公章。對于受潮嚴重的貨物,回站后要將情況通知上級和內場操作員,在上級監督下對實物拍照,然后將貨物晾干或擦干并更換外包裝。
9.貨物丟失
立即要求提貨處填寫異常情況貨物證明或航空貨物運輸異常證明,內容須詳細描述貨物狀況,并加蓋公章。
(二)航空交貨異常情況
航班交貨異常情況主要是指發貨時發生的一些異常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預訂航班出現異常
若出現計劃首選航班未配載上,航班臨時取消、拉貨、延誤等情況,應立即選用候補航班或采用其他備選方案,如就近轉至其他集散地航班等。對異常情況應該做好記錄,以便曰后分析,如果某個航班出現異常情況的頻率較高,可考慮變更航班計劃。
2.無法準時交運
班車延誤、進港航班延誤、拉貨等原因導致中轉貨物無法準時交運時,應立即在第一時間改變航班訂艙計劃,選用候補航班,并在系統中備注說明。
3.未過安檢
若因包裝不合格而未過安檢,則應重新包裝,以保障快件順利安檢配艙。如快件中夾帶禁運品未能過安檢,交貨員需同機場安檢部門溝通,及時將禁運品貨物退回,以保障其他快件順利安檢配艙。進出港交接員及時通知集散中心客服,并將禁運品帶回。如果被警方扣押,須按照有關法律程序辦理。
4.危險品被沒收
如快件中夾帶禁運品未能過安檢,應及時將危險品貨物退回,酌情進行無害化處理,保障其他快件順利安檢配艙。如果快件中的禁運品被警方扣押,須按照有關法律程序處理。如果產生罰款,按照與客戶的協議書由客戶及當事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