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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航空貨運提貨的一些常識
- 發布時間: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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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航空貨運給大家介紹有關提貨的一些常識問題 ,希望對這方面不了解的用戶,在看了我們的介紹之后,能夠有一些了解,下面一起來看一下具體的 介紹吧。
貨物運至到達站后,除另有約定外,承運人或其他代理人用電話或用書面兩種形式向收貨人發 出到貨通知,急件貨物的到貨通知應當在貨物到達后兩小時內發出,普通貨物應當在24小時內發出。
動物、鮮活易腐物品及其它指定日期和航班運輸的貨物,托運人應當負責通知收貨人在到達站 機場等候提取。
收貨人憑到貨通知單和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提貨。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 具單位介紹信或其它有效證明時,收貨人應予提供。
收貨人提取貨物時,若對貨物外包裝狀態和重量有異議,應當場提出查驗或重新過磅核對,否 則,視為完好交付。
收貨人提取國際貨物時,應在提貨前自行或委托代理人辦妥海關,檢疫等項手續,并付清有關 費用(如到付運費)。
普通貨物自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天,逾期提取,機場貨運部門按規定核收保管 費。
收費標準:普通貨物每日每10公斤收取保管費2.00元。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重量不足10公斤 按10公斤計算。
能夠看出,就提貨方面的知識,也是有很多講究的,以上也只是簡單的為大家介紹了這些知識 ,希望大家看了我們的介紹后,在處理這些問題時,可以更好的解決。


